2022-09-2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1]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等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项目重点围绕水厂提质增效、管网智慧运维、提升水质达标率等目标,实现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重点业务的综合管理,并选择典型污水厂探索智慧管控经验。本系统以综合监测感知为基础,以污水问题诊断、仿真模拟及污水处理厂智能算法为核心,助力实现对污水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模拟分析、设施运维、节能降耗及GIS可视化展示与管理;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主城区及部分县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及后续招标所需技术参数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最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6 09:00至2022-09-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建发集团10楼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郭女士 | 联系人: | 李鑫 |
电话: | 0313-5808509 | 电话: | 0313-598166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3784563958@139.com | 电子邮件: | hs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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