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石新管经〔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誉恒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誉恒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内容包括充电设备、充电桩基座及水泥平台、充电桩管理及运营管理平台、变压器、配电箱、电缆及桥架、配套通信、视频监控、标识导引、停车场消防改造等组成,涉及7个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共计1896车位/枪。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正定新区商务中心、青少年宫、会展中心、智慧中心、园博园、明曦湖、河北大道与太行大街交口桥下公共停车场。
2.1.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批复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各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方案、工程概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不含分公司)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不含分公司)有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开标当日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年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 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 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 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 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 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 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 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 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 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 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 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 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 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 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二、根据冀建建市【2021】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 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 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注:疫情防控期间凡外省来正人员须在来正参加开评标事宜三日前电话报备后参加此项目活动报备电话:0311-88763492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6 00:00至2022-09-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正定新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剑桥春雨小区1号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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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安女士 |
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0311-83706693 |
电话: | 0311-8312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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