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流域-高阳县孝义河蒲口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和跟踪审计)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阳审批审字【2022】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高阳县蒲口镇孝义河沿岸15个行政村。
2.1.2工程建设内容:阳县蒲口镇孝义河沿岸15个行政村新建污水管网44822.9m,生活污水功能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设施11座,水平潜流湿地总面积7201.68m2,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9座。
工程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南蔡口村、北蔡口村、南蒲口村、北蒲口村、南马村、西陶口村、赵庄和吴庄共8个村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网26306.5m,生活污水功能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设施6座,水平潜流湿地总面积4130.76㎡,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6座;二期工程为邢果庄村、赵口村、前柳滩村、西柳滩村、后柳滩村、恒道村和北陶口村7个村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8516.4m,生活污水功能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设施5座,水平潜流湿地总面积3070.92㎡,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
2.1.3服务期限:(1)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结算审计完成止;(2)跟踪审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决算审计完成止;(3)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管理、监理和跟踪审计,其中(1)项目管理主要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部分内容、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建设期项目管理工作;(2)跟踪审计主要服务内容: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与项目有关的询价与核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费用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3)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方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牵头单位人员;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跟踪审计负责人:具备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管理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其他各负责人不得重复。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7 00:00 至 2022-10-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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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21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高阳县朝阳路31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白英杰 | 联系人: | 赵志恒 |
电话: | 0312-6630853 | 电话: | 0311-8305757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hy1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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