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安国市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安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西侧,沙河干渠、南七公村北侧。
2.1.3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座污水深度处理厂,本工程占地约为22.12亩。本次新建污水深度处理厂主要构筑物为提升泵池、反硝化生物滤池及曝气生物滤池(进水在线监测间)、磁絮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及接触消毒池、臭氧制备间、综合车间(加药间、变配电间及污泥脱水机房)、浓缩池、综合楼、进出水管网工程。
2.1.4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要,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兼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5其他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且疫情期间,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与现场开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注:(1)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自下载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6 09:00至2022-09-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畅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88号枫悦园2号楼0608 |
邮编: |
0712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韩厂长 |
联系人: | 张子昭 |
电话: |
03128731373 |
电话: | 03118981092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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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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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cd1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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