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9日 17:56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水运专业计量研究与验证综合试验厅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T-2022-C-1010
项目名称:水运专业计量研究与验证综合试验厅工程绿化工程
预算金额:350.156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15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水运专业计量研究与验证综合试验厅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T-2022-C-1010
项目名称:水运专业计量研究与验证综合试验厅工程绿化工程
预算金额:350.156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156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水运专业计量研究与验证综合试验厅工程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 园林景观工程、 排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单位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方式
方式: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领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汇款账号:12050167045200000254;开户行:建行天津广州道支行;企业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2-66595088;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文件费)。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jjtzbmb@163.com。 3.邮件主题为:TGJT-2022-C-1010+(投标单位名称)+信息。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第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7号
联系方式:张永楠 022-5981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联系方式:马兵 18502627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兵
电 话: 1850262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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