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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上安镇和微水镇6个废弃矿山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2022-09-30 来源:采购网

【井陉县上安镇和微水镇6个废弃矿山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上安镇和微水镇6个废弃矿山土地平整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井行审投资审[2022]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井陉县上安镇和微水镇6个废弃矿山土地平整项目 2.1.2 建设规模:拟完成土地平整1.59km2。主要包括平台平整工程、残山岩墙平整工程、采坑平整工程、渣坡平整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等。 2.1.3 建设地点:井陉县上安镇虎头山村、上安西村、上安东村、下安村;微水镇马村。 2.1.4 工期:165日历天(2023年3月31日前完工); 2.1.5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工程勘察、设计: (1)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意见。 (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 (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2.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平台平整工程、残山岩墙平整工程、采坑平整工程、渣坡平整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等。 2.2.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甲方批准后进行验收。 2.2.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方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相关资质证书:(1)勘察、设计资质:勘察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202201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联系人:冯倩电话:0311-85333368。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机构开具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工环或岩土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土地整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30 00:002022-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已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或已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核验窗口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CA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1337。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同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井陉县河边东路49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玉西街48号盛世御城四区8-2-9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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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国强

联系人:冯倩
电话:

13932101586

电话:0311-853333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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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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