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土地征收组卷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GXTC-C-22860025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土地征收组卷项目
预算金额:390 万元
最高限价:390万元
招标需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2号)、《廊坊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临时用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临时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批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7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6号)、《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定福庄泵站征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征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临时用地和土地征收相关批复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2招标范围: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2号)、《廊坊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临时用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临时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批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7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6号)、《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定福庄泵站征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征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资质或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和测绘乙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2至2022-10-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广阳区香堤园F座3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香堤园F座3层 方式:现金购买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须提供近一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01 09:30 ,地点为 廊坊市广阳区香堤园F座3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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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骆连强 |
联系人: | 刘璐 |
电话: |
19931115881 |
电话: | 0316-236482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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