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街道办事处拆违垃圾清运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垃圾清运114483立方米。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街道办事处街道辖区拆后建筑垃圾66处
2.2招标范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街道办事处街道辖区拆后建筑垃圾66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3至2022-10-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北角振西购物广场C座1707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2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石家庄高新区淮河道191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淮河道19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与城角街交口西北角振西购物广场C座1707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付主任 |
联系人: | 王利芹 |
电话: |
0311-85099618 |
电话: | 0311-67501151 |
传真: |
0311-85099618 |
传真: | 0311-6750115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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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chengshun@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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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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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振头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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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72100100100095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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