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乡给排水一期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兴隆县杨树湾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内容为:杨树湾村:新建DN300污水管网504米,新建DN200污水管网3350米,新建De110污水出户管2096米,新建Φ700地下塑料排水检查井325个,新建YJBH型地下波纹玻璃钢化粪池5座,其中有效容积50立4座,有效容积6立1座;路面破除及恢复597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11月30 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2 09:00至2022-10-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鸿福御苑一期电商产业园A03—4号楼1008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光 | 联系人: | 王艳芳 |
电话: | 0314-5516121 | 电话: | 0314-421941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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