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5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洺河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发[202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鸡泽县洺河人民路桥至韩固村段两岸2.1.2规模:生态护岸工程、前置预处理建设工程、潜流湿地建设工程2.1.3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报告书等与其相关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5 00:00至2022-10-2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民生路东段路南 | 地址: | 邯郸市开发区文明路3号 |
邮编: | 057350 | 邮编: | / |
联系人: | 马一腾 | 联系人: | 房贝贝 |
电话: | 13293000667 | 电话: | 0310-30989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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