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海水扬水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1】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20.74%及79.26%,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置属滨海海水湿地,紧邻海堤,包括拆除 4号、5号泵站就地新建泵站,1 号、2 号泵站作为备用泵站配电设施改造及沉淀池清淤三个部分。 拆除 4 号、5 号泵站就地新建泵站包括:对 4 号、5 号老旧泵站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就地新建扬水能力为 44m3 /s 的扬水泵站一座;对作为新建泵站维修时的备用1号、2号泵站配电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对沉淀池进行清淤。沉淀池清淤面积205.4亩,清淤设计底高程-1.50m,平均清淤深度1.1m;
(3)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图设计阶段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包括监理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并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等。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唐山市曹妃甸区海水扬水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监理人员(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1.6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
(3)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同时须“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如潜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9 09:00至2022-10-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9 0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邮编: | 063509 | 邮编: | 300250 |
联系人: | 郭家齐 | 联系人: | 冀腾飞、朱恒 |
电话: | 0315-8799224 | 电话: | 022-2615495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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