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区海水扬水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1】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20.74%及79.26%,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
(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置属滨海海水湿地,紧邻海堤,包括拆除 4号、5号泵站就地新建泵站,1 号、2 号泵站作为备用泵站配电设施改造及沉淀池清淤三个部分。 拆除 4 号、5 号泵站就地新建泵站包括:对 4 号、5 号老旧泵站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就地新建扬水能力为 44m3 /s 的扬水泵站一座;对作为新建泵站维修时的备用1号、2号泵站配电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对沉淀池进行清淤。沉淀池清淤面积205.4亩,清淤设计底高程-1.50m,平均清淤深度1.1m。
(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①勘察设计:本项目详细勘察、测绘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政或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注: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9 09:00至2022-10-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邮编: | 063509 | 邮编: | 300250 |
联系人: | 郭家齐 | 联系人: | 冀腾飞、朱恒 |
电话: | 0315-8799224 | 电话: | 022-2615495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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