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主城区内涝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晴川路泵站及下游箱涵工程施工图审查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2]7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内涝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晴川路泵站及下游箱涵工程施工图审查;
2.1.2 内容、规模:本项目新建一座雨水提升泵站,占地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6平方米,设计流量为15立方米/秒;晴川路泵站下游箱涵布置于迎宾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新建4.0x3.3米波纹钢板雨水涵1755米,新建检查井23座,G307国道南侧位置需新拓宽挖深边沟550米,挖深边沟1730米等;
2.1.3 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区;
2.1.4 资金来源:市财政;
2.1.5 服务质量: 合格;
2.1.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7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并出具相关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排水)一类认定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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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8 09:30至2022-10-24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管业大厦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付晓晨 | 联系人: | 苑红英 |
电话: | 0317-3560725 | 电话: | 0317-8698805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7-8698805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xjzb1819@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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