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工程已由藁人居办以藁人居办字【2022】3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98%+2%,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梅花镇南高庄村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南高庄村便道及路缘石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接受投诉电话:0311-67096821 异议渠道 联系人:张同乐 联系电话:15633582656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1 09:00至2022-10-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梅花村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丘头镇桥板村 |
邮编: |
052160 |
邮编: | 052160 |
联系人: |
白亚东 |
联系人: | 张同乐 |
电话: |
15632182145 |
电话: | 1563358265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816851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877981035@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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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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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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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0202170930037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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