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50894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占地44227平方米,1号泵站预处理占地6667平方米),改造多级AO系统、脱泥间、纤维转盘滤池,建设自活性深床滤池、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脱水机房及园区收水管网等设施,总建筑面积4825.75平方米,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自活性深床系统、曝气风机、脱水机等共计1000台(套)。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天,1号泵站预处理规模2万吨/天。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洨河路以北、西华路以西和天宝街与西仓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泵站北侧
项目性质:改扩建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周期:40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预留投标限价30%的合同额度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担(且该部分中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担的不少于60%),对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对应承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 00:00至2022-10-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宁晋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随时查看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立强 | 联系人: | 张宗尧 |
电话: | 0319-5676058 | 电话: | 0311-8069317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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