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青松岭镇LNG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兴隆县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社会资本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
建设规模:燃气特许经营权方式进行招标,在特许经营期内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兴隆县青松岭镇范围内的燃气项目;承担该项目运营管理、养护维护、资产管理、向用户供气、收取燃气费用(按照政府指导价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不控股,并在特许经营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政策规定,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和评估。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2.2招标范围:兴隆县青松岭镇LNG天然气供应,主要为兴隆县青松岭镇塞外江南小镇LNG天然气气源进行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额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 15:00至2022-10-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祥云小区4号楼三单元1106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李宝 |
联系人: | 王誉衡 |
电话: |
18631452881 |
电话: | 1378539642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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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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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34626478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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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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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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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9817000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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