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固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固安县牤牛河排系、郑村排系两大排沥系统的 18 条河(渠)。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整治范围包括固安县牤牛河排系、郑村排系两大排沥系统的 18 条河(渠)及渠系建筑物,18条河(渠)总长度 206.37km,治理长度 170.99km,其中牤牛河控制治涝面积56.85 万亩,引清东干渠控制治涝面积 20.84 万亩,郑村排干控制治涝面积23.72万亩。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后续设计进度,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后续服务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gk. court.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 09:00至2022-10-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5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固安县 | 地址: | 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国栋 | 联系人: | 刘广玉 |
电话: | 13832678157 | 电话: | 1583266957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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