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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开发区7#路焦炉气燃气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11-11 来源:采购网

海港开发区7#路焦炉气燃气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开发区7#路焦炉气燃气工程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海审批投资核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海港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海港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港兴大街(海港大路-海滨大路)、海滨大路(港兴大街-港滨街)、港滨街(海滨大路-港陆新材),铺设燃气中压管道,管径DN500,长度4700m。 2.1.2 建设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 2.1.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4 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海港开发区7#路焦炉气燃气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施工开工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 GB1 类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1 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近三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燃气管道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负责施工的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联系方式: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最多由两家组成,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1 09:002022-1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0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海港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7号路)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630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

安建明

联系人:王泓伟
电话:

/

电话:0315-5309616、1593358028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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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315-20233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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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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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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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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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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