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第一供水厂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县第一供水厂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设备
2)招标人:兴隆县水务局
3)实施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榆木林村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标准:合格
6)质保期:一年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兴隆县第一供水厂工程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6 14:30至2022-11-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0 |
联系人: |
白晓明 |
联系人: | 赵晓彤 |
电话: |
15512368855 |
电话: | 1365334655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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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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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csk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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