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标段已由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鸡泽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标段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
2.1.3建设内容:鸡泽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
2.1.4工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5 00:00至2022-12-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会盟南大街 619 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9号工商联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霍现锋 | 联系人: | 程爱红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590304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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