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来源:采购网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崇仁县许坊乡人民政府委托,于2022年12月9日10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分中心就其所属的崇仁县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一期)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在评标结束后成立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首先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并达成一致。
现确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将预中标公示如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条件:
(一)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二)服务要求:崇仁县人民政府授权崇仁县许坊乡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经崇仁县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将与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并拥有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项目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运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算:项目动态总投资25543.03万元,其中工程费1820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9.28万元,预备费1786.68万元,建设期利息1422.90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政府部门审计的财务决算金额为准。
(四)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需要政府方在运营期按绩效支付缺口部分。根据PPP项目追求合理回报不追求暴利的原则,当本项目合理回报率超12%,超出部分的利益分享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另行协商处理。本项目股东回报机制采用同股不同权的分红机制,即政府方股东除了在项目公司出现超额收益时参与超额收益的分红外,其余情况均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红。如在项目运营期内,实施机构授权项目公司更多的经营管理权利,项目公司获得更多配套其他经营服务时,配套经营业态产生的收益将作为项目使用者付费用于抵扣项目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额,以减轻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邓文波、邓三礼、李杰、朱少峰、罗小梁、黄志平、李波同、邹明辉。
采购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7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7957****
电子邮件:zdhj@zdhj.com.cn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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