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蓝旗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招标核准[20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政府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隆化县蓝旗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1.2建设地点:隆化县蓝旗镇东沟门村南。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工程,工艺设计规模为处理900吨/d,采用A20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总用地面积10亩,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道路等设施,建设污水管网7020米。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579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及所用材料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应当具有市政工程类项目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下资质证书: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4.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以下资质证书之一: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具备“水污染防止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合法的劳动关系;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市政工程类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③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开标现场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为同一个);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4 09:00至2022-12-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隆化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仅办公)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迟晓辉 |
联系人: | 王增强/武胜楠 |
电话: |
13803145632 |
电话: | 13933026974/0311-8607606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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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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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yzj200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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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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