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1-3标段)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招标核字【202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二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生态修复提升项目治理面积38.8880万平方米,客土回填、覆土约10.71万立方米、削坡224.00万立方米、回填平整224.00万立方米浆砌石挡堰约1149立方米、排水沟100米、生态景观恢复工程38.8880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
2.2招标范围:1.根据兴隆镇南土门村头道旱沟历史遗留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并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颁布的现行行业规程、规范,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和专家评审工作。
2.质量标准:编制技术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0 09:00至2022-12-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盖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滨河南路26号悦澜湾小区商业1号1幢17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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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张建伟 |
联系人: | 贾睿 |
电话: |
0314-5055089 |
电话: | 0313-80448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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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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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4570409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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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张家口银行西坝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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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3140222463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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