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排水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建设地点:衡水市市区。建设内容及规模:(1)衡水市主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2)衡水市区主干街道污水管网清淤共计152.226公里。(3)衡水市区主干街道污水检查井维护:老旧污水检查井维修742座,改造检查井2118座。(4)衡水市区胡堂排干暗涵升级改造:胡堂排干暗涵升级改造(前进街一报社街),拆除现有暗涵,新建3x3.5米钢筋混凝土方涵,单孔,全长3190米(不含过路桥梁段及2007年鸿泰东都重建段)。在重建暗涵左侧新铺设D1000混凝土污水管道3266米,右侧铺设D800混凝土污水管道2930米。新建模块式污水检查井99座。(5)排水管网建设市政设施恢复:恢复原衡水市雨污分流工程破坏的市区主干道便道及路面,面积52.13万平方米,其中路面修复13.04万平方米,人行道整修39.09万平方米,路缘石安装7.93万延米。计划工期:八标段:2023年6月底前完工;九至十二标段:2024年6月底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八标段:北外环(前进街到榕花街)进行路面修复,工程量130382㎡。九标段:(1)新华路(问津街到庆丰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67555㎡,路缘石长度约7650延米。(2)永兴路(宝云街到滏阳河)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43350㎡,路缘石长度约9820延米。十标段:(1)育才街(大庆路到北环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8380.5㎡,路缘石长度约3518延米。(2)红旗大街(站前路到河阳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8000㎡,路缘石长度约4000延米。(3)北外环(前进大街到清泉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1192㎡,路缘石长度约19704延米。(4)中华街(大庆路到北环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2277.8㎡,路缘石长度约4096延米。(5)中心街(大庆路到裕华路)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9906㎡,路缘石长度约3302延米。十一标段:大庆路(问津街到前进大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94031.5㎡,路缘石长度约9692延米。十二标段:(1)胜利路(问津街到宝云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58426㎡,路缘石长度约9766延米。(2)人民路(昌明大街到电厂)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17553㎡,路缘石长度约3400延米。(3)河阳路(河北路)(红旗大街到育才街)的便道及路缘石进行恢复,便道恢复20192㎡,路缘石长度约4390延米。各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不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及施工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八至十二标段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八、九标段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至十二标段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4.本项目十一、十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是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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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1 09:00至2023-02-0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5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信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和平西路298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顺兴街1499号恒大城小区1号楼1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伟 | 联系人: | 王沁楠 |
电话: | 0318-2055993 | 电话: | 0318-203577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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