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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EPC招标)招标公告

2023-01-30 来源:采购网

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EPC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EPC招标)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张行审字[2021]335号、张行审字【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EPC招标)。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主城区及部分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本项目围绕智慧污水建设要求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项目涵盖张家口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张家口市主城区再生水厂、张家口市望山再生水厂和崇礼城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张家口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张家口市主城区再生水厂收水范围内约133公里的排水管网。通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张家口市城市排水运行管理的背景、具体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张家口市城市运行智慧污水建设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污水管网中104家排水户的源头管理、过程数据的实时监管、张家口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张家口市主城区再生水厂的智能化改造,以及张家口市望山再生水厂和崇礼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控制集成和上位监视,以推动张家口市智慧污水系统的落地实施,助力张家口打造引领行业的源-网-厂一体化综合管控的智慧污水系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合格要求及发包人要求的技术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采购、试运行、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相关培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工程建设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智慧水务类似业绩(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有效)
3.1.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要求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最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在最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提供在最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10:002023-01-31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投标,电子版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郭娟

联系人:李鑫
电话:

0313-5808509

电话:180323595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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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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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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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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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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