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建工程建设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主要包括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及配套水源地、输水管网建设,其中:第二水厂拟占地面积12667.72㎡,总建筑面积3315.09㎡,建设水厂调度中心、车间及泵房、配电室及附属建筑,购置相关配套设备;购置八道河水库取水工程相关取水设备;铺设输水管网22500 米;兴隆县县城供水开发区调峰泵站工程拟占地面积2000㎡,总建筑面积1271.57㎡,建设地下建筑包括泵房、加氯间、变配电室及附属用房,购置相关配套设备,铺设泵站进出水管道 250 米。(2)改造提升对第三水源、第五水源、第六水源及黄酒馆水源地进行升级改造、附属设施及对城区户表共16956户进行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9 09:00至2023-01-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迎宾路原职中综合楼6层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室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白晓明 |
联系人: | 王菲菲 |
电话: |
0314-5053139 |
电话: | 0314-703519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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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bgt556053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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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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