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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1-30 来源:采购网

【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施工)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兴审批投字[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县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镇、平安堡镇及兴隆镇。 3.规模:新建工程建设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工程,主要包括兴隆县雾灵山第二水厂及配套水源地、输水管网建设,其中:第二水厂拟占地面积12667.72㎡,总建筑面积3315.09㎡,建设水厂调度中心、车间及泵房、配电室及附属建筑,购置相关配套设备;购置八道河水库取水工程相关取水设备;铺设输水管网22500 米;(以施工图为准) 4.计划工期:626 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3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9 09:002023-01-31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1-19 09:002023-01-31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开源水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地址:承德市汇强大厦B座1304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白晓明

联系人:王菲菲
电话:

139 3248 5166

电话:162314111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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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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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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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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