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祝村镇河曲村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采购计划备案表J33223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东新区祝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祝村镇河曲村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4 00:00至2023-0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邢台驰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祝村镇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699号创智园C1-2-502室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王夏凯 | 联系人: | 田瑞杰 |
电话: | 0319-6771289 | 电话: | 0319-337043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95158802@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开发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559080000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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