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河湖(2022) 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淤疏浚冀吕渠南宫与冀州区界至小屯村(与2016年整治段相接),长度13. 92km;对支沟汇入口、 过村段进行岸坡防护368m;护壁桩防护126m;贴坡混凝土防护62m;新建水闸1座;重建农桥2座;增设安全警示牌24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及2022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不做要求)。(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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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3 09:00至2023-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耿越 | 联系人: | 郭朋利 |
电话: | 0318-6178126 | 电话: | 0318-52262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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