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网整体提升改造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邑经济开发区南区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中水、电力管道、道路恢复等基础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 配合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资格。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 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与他人组成新的 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 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6 00:00至2023-0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8 09:00,地点为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高邑县千秋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36号 |
邮编: |
05133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恒 |
联系人: | 郝工 |
电话: |
13125181959 |
电话: | 0311-6807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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