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及雨污分流项目-雨污分流检测招标人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泰和街:敷设DN1500雨水管道长1000m,加铺沥青罩面5828㎡,新建透水砖人行道2008㎡,并建设道路配套设施。本次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等。西环路一标段:本项目位于广宗县西部,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0m。现状行车道宽9m-12m不等,本次将旧路全部破除按规划路线位置新建;本次设计南起新邢清线,北至北环路,设计全长约5019m,其中一标段桩号为KO+000至K2+881.941。道路标准断面:3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0m隔离带+21m行车道+2.0m隔离带4.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双向六车道。2.1.2建设地点:广宗县泰和街(创业大道至友谊路)、西环路(桩号K0+000至K2+881.941)。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检测内容止。2.1.4质量标准:合格,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纪委监督电话:0319-7213252,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319-7218036。
2.2招标范围:按照行业相关规范、文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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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6 00:00至2023-0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宗县富强路北侧 | 地址: | 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窦文博 | 联系人: | 李丽娟 |
电话: | 0319-7212266 | 电话: | 0319-260590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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