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3年隆化县莲花山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承德市水务局以承水保招标2023-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水利发展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隆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隆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隆化县张三营镇,西南沟、西山、新丰三个行政村。
2.1.2 建设规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治理措施包括:河沟道整治2处,修建下游护地堤2820m,修建中游护地堤1660m,包括植草砖护坡5430㎡、撒播草籽0.54hm2、栽植沙地柏0.28hm2;修建小广场两处、长城垛1660m、栽植油松8.65hm2、修建谷坊7道、村庄道路绿化0.11hm2;封禁治理991.35hm2,其中补植油松1.01hm2,设置封禁标牌1块。
2.1.3 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水利发展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2.1.4 计划工期:27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完全组织协调施工环境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3.1.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4.2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2-09 09:00至2023-02-1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隆化县水务局703室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与中山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华润万象城A座30层(仅办公)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黄晓东 |
联系人: | 武胜楠/付锡义 |
电话: |
0314-7080288 |
电话: | 0311-86076069/13933026974 |
传真: |
0314-7080288 |
传真: | 0311-8607606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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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yzb200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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