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3日 06:31 来源:采购网
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0296 项目名称: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3,135.52 最高限价(元):683,135.52 采购需求: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供水管线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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