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4日 03:33 来源:采购网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浑南两院区燃气锅炉房在线监测设备及辅助安装(动力维修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134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浑南两院区燃气锅炉房在线监测设备及辅助安装(动力维修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90,000.00 最高限价(元):690,000 采购需求:1、 主分析仪
分析方法: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
测量参数:NO、NO2直测
最小量程:NO、NO2不大于0~50mg/Nm3
零点漂移:≤ 2%F.S./天,≤ 3% F.S./周;
量程漂移:≤ 2%F.S./天,≤ 3% F.S./周;
线性误差:≤ 2% F.S.;
响应时间:T90≤30秒(仪表响应时间)带有自动校正功能;
输出信号:4-20mA(3路);带RS485通讯接口;
绝缘电阻:不小于5 Mω;电源:220VAC 50HZ;
2、 氧分析仪
分析方法:电化学式
测量范围:0~25%,
测量精度: 2%;
电压:24VDC
电流:4-20mA
3、 分析机柜
材质:碳钢喷塑
机柜尺寸:600*600*2100(和平)
机柜尺寸:600*600*1200(浑南)
4、 样气预处理系统
抽气泵:抽气量≥5~6L/min真空度为60-100KPa防护等级:IP20(带防尘外壳或保护罩);泵膜:无油;
制冷器:双级冷凝器对样气进行降温除湿,冷却温度:≤3℃,工作环境温度:5℃~50℃;
出口样品气体露点:<5℃;
制冷方式:压缩机制冷,双级冷凝;
热交换管:冷凝器配带,需要采用防腐材质;
样气处理能力:每只热交换管的处理流量≥140NL/h
蠕动泵:排水量≥0.3L/h,材质PVDF
5、 采样探头
加热方式:电加热
材质:SS316L
防护等级:IP54
加热温度:120~180℃(可调)具有低温报警功能
滤芯:防腐耐磨、更换方便、过滤精度≤2μm
全流程校准:具有接口及控制阀门
6、 采样管线
伴热方式:电加热伴热方式,至少包含两根φ8传输管,一根用于样气传输,另一根用于标气的全流程校准。
采样管材质:PFA或PTFE材质。
最小弯曲半径:≤30cm,耐压:≥0.6MPa
标准功率:≥50w/m,额定电压:220VAC,
加热温度:可控制在120~180℃,实际温度值能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
7、 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监测仪
输出:实时测量温度、压力、流速、湿度4路4-20mA模拟信号输出,支持RS485
温度测量:0~300℃,测量精度 3℃;
压力测量:-3~3kPa,测量精度 2%FS
流速测量:0~40m/s,测量精度:≦ 2%
湿度测量:0~40Vol%或0~100% ,测量精度: 1.5%RH
8、 数采仪
数据标记功能:具备
协议:HJ 212标准协议
数字量接口:5 路 RS232,4 路 RS485
屏幕:7寸TFT 液晶触摸屏
通讯:4G全网通
精度≤0.1%
9、 UPS电源
功率:≥6KW
输入电压:100-250VAC续航时间:≥1h
输出电压:220VAC
精度: 2%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为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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