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4日 03:52 来源:采购网
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02-00019 项目名称: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9,814.00 最高限价(元):999,814 采购需求:道路排水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含二级),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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