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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03:52 来源: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16 至 2022-11-22 撰写单位: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金晗   (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02-00019 项目名称:刘山创业市场改造项目—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9,814.00 最高限价(元):999,814 采购需求:

道路排水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含二级),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lnyl00000@163.com,标注“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并致电024-57638761登记,本公司近期进行企业资料及办公地点变更,为确保投标单位能及时有效获知相关信息变化,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保持授权人电话畅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抚顺市新抚区 联系方式: 024-5265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恒大广场E4西侧6# 联系方式: 024-57638761 邮箱地址: lnyl00000@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2080000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晗 电 话: 024-57638761 132369553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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