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4日 03:55 来源:采购网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1844 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50,000.00 最高限价(元):2,050,000 采购需求:系统收集整理铁岭市地下水资源、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对区划结果修正,针对各个分区分别提出防治对策与建议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具体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响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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