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6日 22:43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C(宁)2023-001
项目名称: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561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561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虎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1(项)
525613
否
525613
525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名[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均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狮城镇虎岗村民委员会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虎岗村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06021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方式:小石,0593-299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5060218798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39333.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