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来源: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磙子营、张官营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沃土土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2]N1148
2.2、招标项目名称:鲁山县磙子营、张官营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104660474元,最高限价:104660474元。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
104660474 |
104660474 |
2 |
第二标段 |
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监理内容 |
1570000 |
1570000 |
2.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5.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农村水系工程,工程位于鲁山县磙子营乡、张官营镇,项目范围为两个乡镇内重点河流、渠道、坑塘等。项目涉及磙子营乡、张官营镇93个行政村,涉及人口13.3279万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水系连通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主干渠道修复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坑塘整治工程、寨壕整治工程、人文景观工程。
2.5.2、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2.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2.5.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标段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
第二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2.5.6、计划工期(第二标段为监理服务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2.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第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与本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中国执行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中国执行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4.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1、时间:2023年3月22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6.1、时间:2023年3月22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中《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8.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8.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8.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4、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8.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6、监督部门及代码: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组织代码:114104230054880337、12410423MB1N0627XJ
联系方式:0375-5052552、13849553382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沃土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鲁平大道与鲁兴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8237551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闫合涛
联系方式:0371-6117 1911/5296 15237181599
传真:0371-6117 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合涛
联系方式:0371-6117 1911/5296 15237181599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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