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8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年度)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农核【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磁右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年度)二标段信息化工程
招标编号:HBZS-2023-0305
建设地点:灵寿县
建设规模:主要完成斗渠量水标准段防渗改造工程长1.6km,量水设施改造199处,燕灵渠建设流量计井房1座,信息化建设工程一项。
计划工期 :2024年6月30日前。
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 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需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成立公司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3.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住建部行政主管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拟任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须具备住建部行政主管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 A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连续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与招标人 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无效处理。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九安招标”http://www.jiuanjiaotu.com)完成注册,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 CA 上传投标文件(登录九安招标官网 http://www.jiuanjiaotu.com 进行咨询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3、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1开标室。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 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 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9:00至2023-03-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递交pdf格式的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政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灵寿镇人民西路8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袁国英 | 联系人: | 高鹏飞 |
电话: | 0311-82521150 | 电话: | 1565200222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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