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招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餐饮物资(粮油、调料、副食类...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餐饮物资(粮油、调料、副食类/肉蛋类/海产品类/蔬菜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2023年03月10日 13:20 来源: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ZB23-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餐饮物资(粮油、调料、副食类/肉蛋类/海产品类/蔬菜水果类)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2.6条修改为:
     12.6本项目按折扣率(费率)报价,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124.93.228.152:8090/)公布的 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 农贸市场 - 大连市农贸市场价格表 的 平均价格 为基数,结算时计算公式为:大连市农贸市场价格表平均价格 投标折扣率 数量。
 注:1.如 大连市农贸市场价格表 没有的商品以 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 超市 - 沃尔玛、新玛特 平均价格为基数。特殊情况,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2.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9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90%,则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品单价为100元,则合同单价则100*90%=90元。
     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 下备注及说明相关内容一并修改。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通知等)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数码路4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411-8812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联系方式:张淑媛、李楠 0411-39700101/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淑媛

电 话: 0411-39700101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40283.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

新闻推荐更多

广告位

一周排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