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新丰路北段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工程设计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共涉及新丰路北延道路、白塔北街、丰宁县新丰路北段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白塔北一街、府前街四条道路的设计。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丰宁县县城,共涉及新丰路北延道路、白塔北街、白塔北一街、府前街四条道路。
规模:本项目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共涉及新丰路北延道路、白塔北街、丰宁县新丰路北段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白塔北一街、府前街四条道路。项目新建污水管道全长约 8960m,管径为 DN600mm、DN800mm,项目新建雨水管道全长约 5460m,管径为 DN800mm~DN1500mm。
设计内容为:排水工程。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服务周期:2023年4月20日之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备市政高级工程师职称;
3.1.3其他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标现场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8 09:00至2023-03-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7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中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翠桥街道向阳小区3#楼5-304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翟庆虎 |
联系人: | 郭佳 |
电话: |
0314-8010082 |
电话: | 0314-2128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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