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组团1#雨水泵站设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世纪大街西头,大清河东侧。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33.1立方米每秒。一期完成设计规模8立方米每秒建设,二期完成设计规模25.1立方米每秒建设。包括 1#雨水泵站界区范围内的进水出水设施、雨水泵站、变配电间及附属用房、厂区道路、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BIM/CIM编制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投资1290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BIM/CIM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贵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贵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患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2 00:00至2023-04-11 08:59(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1 09: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九泓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第二高级中学东侧200米路南2楼(108)室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88号盛和广场B座商办楼1单元509室 |
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雷 |
联系人: | 俎娅琳 |
电话: |
19933392604 |
电话: | 1513127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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