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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2023-03-22 来源:采购网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肃宁县、河间市、献县、青县。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96.46km。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2座、分离式立交19座,枢纽互通式立交8座,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收费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本项目第三方检测工作周期:预计开始日期2023年4月,到完成项目交工验收为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及交工验收检测(工程实体检测及外观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承担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第三方检测或中心实验室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2年3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原证或新证均可);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第三方检测或中心实验室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不能中标(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中标单位详见附件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承接本项目的施工标段、监理标段的试验检测任务。(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原证或新证均可);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第三方检测或中心实验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1 09:002023-03-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0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qggs.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瀛州路街道团结大街16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06245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

0317-5589933

电话:0311-690520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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