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线(G107)清水河村至南关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定州市京港线(G107)清水河村至南关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2]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定州市京港线(G107)清水河村至南关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3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2]20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养护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及规模:国道京港线(G107)清水河村至南关段位于定州市境内,桩号K220+088至K229+700,长9.612公里,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K220+088至K221+335段路面宽2×11.5米,其余路段路面宽23~34米。
(1)机动车道结构性修复(大修)
(2)非机动车道功能修复(中修)
(3)交通安全设施
(4)其他(修复路缘石、路肩石等)
2.1.2建设地点:定州市境内。
2.1.3计划工期(养护期限):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下旬,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下旬,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京港线(G107)清水河村至南关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①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证书(外省市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须在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确认)。②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9 14:00至2023-04-03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8 13: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清风北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1-906 |
邮编: |
、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刘玉杰 |
联系人: | 张娜 |
电话: |
0312-2338876 |
电话: | 0311-69035869 |
传真: |
0312-2338876 |
传真: | 0311-6903586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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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7082601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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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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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156080000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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