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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气象局及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盘山县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04-03 来源:采购网


盘锦市气象局及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盘山县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3月31日 16: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气象局及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盘山县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盘锦市气象局行政区域兴隆台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6: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30开标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景涛项目联系电话13942700416采购单位盘锦市气象局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景涛、1394270041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志强、 0427-2875330

项目概况 盘锦市气象局及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盘山县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QX)2023-003

项目名称:盘锦市气象局及盘锦国家气候观象台、盘山县气象局业务基础提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包1: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包含: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室内装修拆除及修复,室外消防逃生钢梯及室内消防设施工程等内容。包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庭院地面维修改造、观测场道路维修、后院整平以及业务用房室内维修等内容。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 日内完成。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包1:1305000.00元;包2:1382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4.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投标时供应商要把以下要件的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6)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投标人需具备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包,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气象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3号

联系方式:刘景涛、1394270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 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景涛

电 话: 139427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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