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计三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剩余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计三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
监理
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
3)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
5)建设内容:1.渠道防渗改造总长16775.9米。其中渠道混凝土防渗衬砌长10618米,渠道拆除重建3931.9米,土渠防渗改造长2226米。2.渠系建筑物更新改造21处。其中:渡槽拆除重建2座,农桥拆除重建4座,农桥维修8座,水闸拆除重建3座,水闸维修6座。3.管理设施及安全设施。硬化巡渠路4298米,新建安全防护墙5627米。4.信息化工程建设。其中:安装视频监控21套,建流量监测站点47处。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供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工程人员不得少于10人。(供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3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325",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3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 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3 00:00至2023-04-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增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公园西侧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正定新区新城大道9号天山壹方中心 |
邮编: |
050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薛玮 |
联系人: | 丁丽 |
电话: |
0311-82012036 |
电话: | 150973266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4222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