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昆仑永洋天然气门站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核【2021】003号关于清河县调峰天然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清河县昆仑永洋天然气门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调峰天然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调峰天然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昆仑永洋天然气门站项目,最高限价:583358.26元,建设地点:清河县(甲方指定地点),工期: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涉及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信用建设搜索企业名称,未被列入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1 00:00至2023-04-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清河县运河大街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054800 |
联系人: | 宁保锐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13303196222 | 电话: | 0319-82991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cgs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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