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双滦区滦河干流老沟门至小贵口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3】7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滦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双滦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河道治理总长度约15.5km,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新建堤防,新建堤顶路,河道岸坡生态护砌及景观绿化等。通过各项工程措施,解决河道防洪能力不足,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工程规模如下:①河道清淤疏浚15.5km;②新建堤防总长28.5km,堤顶设堤顶路,路宽5m;③开挖河道主槽15.5km;④河道主槽岸坡及新建堤防岸坡分别进行生态护砌;⑤河道主槽外滩地进行景观绿化,种植事宜当地物种的地被及水生植物,同时主槽两侧滩地新建慢行步道系统。
(2)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老沟门村至小贵口村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保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成果,并同步完成相应勘察服务。
(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1)咨询服务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保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2)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等。
(3)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②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③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④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征地拆迁设计;⑤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直至评审通过,并配合招标人其他后续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咨询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业务)包括水利水电;③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咨询工程师 (投资) 职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咨询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由同一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04 09:00至2023-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建设街5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 |
邮编: |
067101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杨思聪 |
联系人: | 付锡义/武胜楠 |
电话: |
0314-4301920 |
电话: | 0311-860760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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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607604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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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yzj200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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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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