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时尚会客湾、媒体艺术港、影视基地工程、广播电视塔工程)检验检测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融媒体中心(无极县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无极县融媒体中心(无极县广播电视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350.88平方米,包含时尚会客湾、媒体艺术港、影视基地、电视塔及机房等建筑物。检测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按批次进行检测,并出具项目检测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2招标范围:无极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时尚会客湾、媒体艺术港、影视基地工程、广播电视塔工程)检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河北省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机构。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监督部门:无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b.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5 00:00至2023-05-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特别提示:1、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同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极县政府东院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玉西街48号盛世御城四区8-2-9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立强 | 联系人: | 刘梦航 |
电话: | 0311-69116261 | 电话: | 0311-853333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sc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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