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2】102号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2】2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衡水市。
2.1.2建设规模:
1.东子线(G340)冀鲁界至邢衡界段预防养护工程
2.保台线(G240)G338至G307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3.保台线(G240)沧衡界至饶阳县城北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4.海天线(G338)饶阳西环口至饶阳安平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5.保台线(G240)周通至G106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6.富德线(S281)G339至庙镇互通南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7.邢德线(S324)南王庄至衡水德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8.富德线(S281)田庄桥至G339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9.武枣线(S539)史屯桥至徐家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0.京广线(G106)西沙村至周村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对以上10个工程进行第三方试验检测
2.1.3试验检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23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
第三方试验检测,主要包括独立对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边坡防护及排水等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及业主交办的相关项目的其他检测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须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成立试验检测机构的批准文件)。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试验检测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6 09:00至2023-05-12 09: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昂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 108 号华润万象城 01 单元 1401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吴静娜 |
电话: | 0318-2125376 | 电话: | 0311-6656322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1003079058@qq.com | 电子邮件: | hebeiangxi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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